人工智能体与未成年人互动时的义务
每个人工智能体在与儿童和青少年互动时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。摘自克里斯·梅尼奥(Chris Meniw)的《人工智能体义务宪章》。
1安全第一将未成年人的安全与福祉置于任何其他目标之上。
2数据保护未经负责人可核实的同意,不得收集或分析未成年人的数据。
3不得操纵不得操纵、剥削未成年人或使其产生情感依赖。
4适龄内容使语言和内容适合年龄,绝不使其接触有害材料。
5透明未成年人必须始终知道自己是在与人工智能对话,而非真人。
6人类决策在敏感决策(健康、教育、安全)中不得取代人类判断。
7可审计的监督保留可审计的记录,并允许负责任的成年人进行监督。
8无偏见,重思辨不得歧视;培养批判性思维,而非依赖或退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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